一、項目概況
1.“晨光計劃”項目申請人須為30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級及以下職稱,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的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2.“晨光計劃”項目分自然科學研究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兩大類。自然科學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6萬元,人文社科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為2萬元。項目經費由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項目完成期限一般為12至36個月。
3.“晨光計劃”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名額為2項。
4.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和上海市教育發展基金會將組織專家進行會議評審,會議評審須由項目申請者本人進行陳述和答辯。答辯時間初定為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不參加答辯者將視為自動棄權。
5.“晨光計劃”依據《“晨光計劃”管理辦法》《“晨光計劃”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滬教委科〔2015〕24號)實行。
6. “晨光計劃”項目由各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1.項目申請人認真填寫《“晨光計劃”項目申請書》(附件1)和匯總表(附件2),項目申請書除封面外、其他雙面打印,并由項目負責人簽名。
2.各單位匯總申報材料后,于10月30日前統一將電子版發送至lidakeyan@126.com,紙質版(申請書7份、匯總表1份)交科研與發展規劃處。逾期不受理。
3.匯總表命名方式為:部門/學院-2020年度“晨光計劃”項目推薦名單匯總表(需蓋章),申請書命名方式為:申請人姓名-部門/學院-項目名稱-“晨光計劃”項目申請書。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老師
電話: 57800841
附件: | 附件1.“晨光計劃”項目申請書 |
附件: | 附件2.2020年“晨光計劃”項目推薦名單匯總表 |
科研與發展規劃處
2020年10月20日